调查显示 少女犯罪性是诱因
近两年,东城法院和海淀检察院对审理的未成年女性犯罪进行过调查,发现少女暴力犯罪在数量上呈直线上升趋势,她们实施暴力的手段比起男孩子有时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调查结果还显示,未成年女性犯罪中有四成是男女共同犯罪,他们多为男女朋友关系。
朝阳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郑思科告诉记者说,朝阳检察院近年承办的少女犯罪也比以往要多,背后都隐藏着性。他给记者列举了与少女有关的几种犯罪类型:1、女孩子以交朋友为诱饵,将对方约出来抢钱。2、在学校受到欺负,让男朋友替她出气打人。3、少女怀孕后瞒着家人做流产又没钱,于是去抢劫盗窃。“这些女生大多是学校的流失生,喜欢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结交,到处认大哥,甚至性关系混乱。深究犯罪动机都和性脱不了干系。”
据了解,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中30%是性犯罪。“性问题已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动机,仅次于为了钱和义气而犯罪。
原因分析 过早涉性心理失衡
有了性经验的女孩为何在心理上会发生变化?有的还会导致误入犯罪的迷途?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分析,少女过早有了性经历,会使她们在心理上受到巨大的冲击。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女孩一旦失去贞洁,心理上会产生失衡,出现破罐破摔的心理。
同时,两性关系本身比较复杂,这些少女和有着复杂社会关系及不同类型的男人进行性交往,性关系必然会沾染金钱和权势等因素。这些女孩由此来谋取钱财、称霸一方或报复他人,因此很容易和暴力相结合。性的体验使之过早进入复杂不良的社会交往中。
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张学梅表示,受到性侵害的女孩多数会出现自卑、自暴自弃、恐惧、对人不信任等心理问题。还有一些少女在受到侵害后,其合法利益没有得到保护,也会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深层反思 模仿“野蛮” 渐染暴力
丰台检察院未成年人办案组的陈志红检察官认为,媒体和网络上出现的不良内容对少女们起到了很坏的作用。“人生观和道德观尚没有形成的少男少女脑子里对美丑恶善的概念比较模糊,但她们模仿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又特别强。一些女孩子从影视、网络上学会了污辱他人和血腥的手段,在打架时特别‘勇猛,认为这是个性的象征。正是这些,为少女实施暴力埋下了诱因。
北京市青少年心里咨询中心主任宗春山对此也有相同的看法。他说,过去用传统道德观来约束女性行为的一些准则现在都被打破了。在少女中很流行的“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鼓励女孩打破传统约束,少女对基本道德判断模糊,很多人感到很迷茫,有的女孩甚至用肉体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这样做导致了她们误入歧途。
此外,性犯罪少女大多来自单亲家庭,家庭教育不健全,父母不清楚孩子在外面做什么。有的女孩被父母打骂后离家出走,受到坏人性侵害而堕落成为性犯罪者。还有的家庭成员本身行为就不检点,也对孩子造成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记者手记 本意绝不是责怪
小小年纪便偷食禁果或被诱食及强食禁果的少女,从她失贞的那天起,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失真了,不再像同龄女孩那样真实和天真。或许其中的一小部分,在性幻想变成性体验之后,较早吃下定心丸,可以更塌实更成熟地迈开人生之路。然而,绝大部分还是受到传统道德观的冲击,以惶恐迷惑矛盾的心理来面对社会,她们或挣扎或反抗或消沉,或随波逐流。
开放的年代张扬着个性和自由,性解放的观念无孔不入地渗透,让青少年无法逃避。与此相抗衡,传统文化义不容辞地守护着道德领地,守护着少男少女的身体。无论是出于好奇,还是因为被诱惑,少女过早失真很难摆脱个人心理扭曲、家人难堪的境地。女性本来就容易为情所困为情所伤,少女有了性也就有了情,有了过早陷入情感纠葛的少女就更容易为情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举动。
本期报道所举案例及专家的观点,揭示了一个令人心痛的现象,本意绝不在于责怪这类少女,而在于提出问题、引起关注,唤醒良心,恰恰要更多地同情这些少女,找出问题的症结。我们的社会应该给青少年的成长提供怎样的环境?每一个公民应该肩负怎样的责任?这是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反思的。让我们以法律、道德、父母的名义共同阻止那些腐臭之气熏染青少年的心灵,让学校、家庭和社会一起承担起责任,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及性观念。
有一类男人必须受到谴责,不能以你的欲念去触碰尚不具备判断力和承受力的青苹果,你的不道德甚至是犯罪行为可能毁掉少女的一生,也会引火上身。